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524350753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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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来信标题: | 饭店内有狗 |
来信时间: | 2024-04-28 15:35 |
来信内容: |
霍邱县半亩田酒店(蓼中路博爱眼科西边)为什么带着自己家的狗在店内呢,经常性的,顾客觉得还是不干净不卫生的。根据《六安市养犬管理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文明养犬:不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商场、餐馆、农贸市场、公交车、客运车等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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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霍邱县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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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4-30 15:27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问题诉求后,工作队员到蓼中路博爱眼科西边“半亩田”酒店核查,店里养有一条黄色的泰迪宠物犬(有免疫证、犬牌),经过工作队员的宣传和沟通,店主意识到酒店里养犬对其生意有一定的影响,表示近几天就把犬只送回岔路镇老家养,下一步,霍邱县城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关注此事的发展,确保事情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霍邱县城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663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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